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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啊,男主全句从来没说他们家有谁杀了那个渣男,只说了“有不速之客想要夺走他的幸福生活,然后意外发生,把这位不速之客送去了回不来的地方”。这个“不速之客”是人是鬼,他甚至都可以说这个不速之客实际上是那个“人渣警察”,他又没明说,很难作为证据的。
不是完整的,随科比的飞机出事的那个女儿叫吉安娜。
吉安娜继承了科比的球技,小小年纪就球技出众,科比很疼爱吉安娜,经常用自己的私人飞机送吉安娜去参加篮球比赛,看吉安娜的每一场比赛。有人说上帝想听歌了,于是带走了杰克逊,上帝想看篮球比赛了,就带走了科比,顺便带走了吉安娜。
并不完整。
科比和女儿他们的遗体已经下葬于加州当地一家私人墓园。
科比和吉安娜遗体在位于加州Corona Del Mar的太平洋景观墓园下葬。科比的家人和一些朋友参加了这个小范围举行的仪式,瓦妮莎和她的三个女儿都在其中。同时,死亡证明披露了科比的死亡是因为商业用的直升机坠机事故中的“顿挫伤
科比女儿遗体不是特别>齐备/p>
科比遗体找到了剧洛杉矶警方报道洛杉矶警方以在出事地点找到了九具尸体,警方表示科比和二女儿都以遇难,除了科比和二女儿之外还有飞行员,棒球教练和妻子,女儿和吉安娜的队友在内的七名游客,希望科比和吉安娜在天堂有篮球陪伴。
这个完全有可能的!在美国的法律中,只要罪犯自己不开口说出来,谁也别想让他说出来,如果你强迫罪犯说出来,那你就先犯法了,自己可能先要坐牢,而且这个“强迫”得来的证据不会被法院采纳!
美国法律有一条规定:任何人不能强迫罪犯说出对自己不利的证词!你要证明他有罪,就必须自己拿出证据来,而不是靠强迫他开口。因此美国警察一般是不敢强迫罪犯说出来的,因为你强迫他说出来的证据也是没有用的,法庭不承认!
这个恐怕跟有些国家警察可以搞“刑讯逼供”不一样,至于美国这种法律的优缺点很难说。
不过对于这种“刑讯逼供”模式其实也要看情况,任何事情都是“双刃剑”,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在我们看来,一般情况下的“刑讯逼供”是错误的,是践踏法律的!但是对于罪大恶极的人搞“刑讯逼供”好像也没什么不行😀😀😀。
但问题是你怎么区分?又怎么能保证这种权力不被“滥用”?所以没法说清楚谁的法律更好?都有各自的优缺点!
人抓了,尸体都找不到,什么法律,所以劝劝国人还是少去这种垃圾国家,被人搞死当成蚂蚁,在中国只要抓到正犯,没有找不到尸源的,可能这凶犯不值杀一人,至少好几人才不愿说出,一开始要是我明知不可能被判死刑,该同意条件交换,说出尸体下落。
美国的司法体系,对于这样的“高智商变态杀人狂”,已经失去了“惩恶扬善”的意义,为了保护人权,只能注定毁灭另一个人本应得到的公正。
要能找到章莹颖,只有如下几种可能:
一是被藏在某个至今都找不到的地方,没有人身自由,有充分的粮食和水分补充,不过2年多了,这个可能性几乎为0。
二是已经被克里斯滕森毁尸灭迹,这应该是大概率的事情,从警方调查来看,克里斯滕森在案发后购买了不少清洁用品(专用于疏通下水道的化学制品Drano和13加仑(相当于2.6桶桶装水体积)的厨房垃圾袋。并且,根据FBI收缴的个人电脑浏览记录来看,克里斯滕森在案发之前,大量浏览了关于如何“绑架”、“处理现场”的网页,作为一个理工男,他冷静而有条不紊地花了大量时间进行了事前策划,并从容不迫的实施了极其残忍的计划。
更为可怕的是,在章莹颖失踪后,整个伊利诺伊大学的师生都发动起来寻找章莹颖,而罪犯克里斯滕森也带着老婆一脸轻松地站在游行队伍里和大家一起寻找章莹颖。
而当章莹颖的父母在美国到处寻找章莹颖时。克里斯滕森就站在队伍后面,那个眼神让人不寒而栗。
这样的罪犯,已经不能用可怕、魔鬼等词语形容了,而他这2年和警方“斗智斗勇”,弄的神通广大的FBI都拿他没办法。
FBI撬不开克里斯滕森的嘴,除了刑讯手段,几乎办法用尽,克里斯滕森就是不开口,但FBI自己也找不到章莹颖的下落,毕竟穷尽一切侦查手段,FBI几乎已经在这个方面“认输”了。
克里斯滕森在案发前,就在“暗网”里的诸多网站里研究和学习“完美绑架”的“课题”,作为物理学的高材生,他花了长期时间,策划了一个完美的绑架计划,绑架对象是随机的,只要场景和人员适合,就会立即发生,他甚至都想好了如何避开监控、避开周围人的怀疑、如何处理受害人的尸体等等问题。
甚至,为了把这个“游戏”玩的更刺激,他在案发后的20天后,故意宣称自己绑架过章莹颖,最终选择让自己“自投罗网”。
而在此后的2年间,他果然“意志坚定”,死活不开口,哪怕FBI穷尽一切审讯手段,但是毕竟不能刑讯逼供,最终这2年弄的FBI也很无奈。
最终,出于对“人性”的考虑,有几位陪审员没有同意对克里斯滕森的死刑,最终克里斯滕森获刑终身监禁、不得保释。
当然,在死刑极为罕见的美国,终身监禁+不得保释已经算是很重很重的刑罚了,但是考虑到克里斯滕森的残忍,终身监禁真的便宜了他。
而克里斯滕森听闻判决,也露出了胜利的微笑,至始至终,他都毫无悔意,反而为自己的“胜利”沾沾自喜。
面对这样的人,法官在判决书中,也很遗憾的说“章莹颖的家人可能永远都无法知道女儿的遗体在哪里?”
判决已经生效,克里斯滕森也将进入监狱服刑,整个案件也将画上句号,相应的调查团队也将结束使命,以后,警方也不会再去寻找章莹颖的遗体,而克里斯滕森那犟了2年的嘴就更不可能开口了。
自然,章莹颖到底在哪里,也就注定成为历史的谜。
当然,如前面所说,她可能已经被克里斯滕森彻底的灭迹了。
变态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整个社会对这个“变态”已经束手无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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